背景资料:
某市一综合大厦,于1999年10月底建成,用途为综合,其中1至3层为商场,建筑面积为4100平方米;4至10层为写字楼,建筑面积为7600平方米,建筑总容积率为3.8该大厦用地是在1997年10月底以出让方式获得5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为1250万元。2002年该大厦所有者因经济纠纷被起诉,××市人民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于2002年11月1日以××号价格鉴证委托书,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该宗土地在2002年10月31日现状基础设施条件下(基础设施条件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鉴证。××市价格认证中心于2002年11月20日出具了价格鉴证结论书。
据调查,该大厦以往租赁合同中商场的实际租金为5.2元/建筑平方米·日,写字楼的实际租金为3.6元/建筑平方米·日。目前同类物业的平均租金水平按可出租建筑面积计算为:商场4.9元/平方米·日(可出租面积占建筑面积的75%),空置率为6%;写字楼为3.8元/平方米·日(可出租面积占建筑面积的68%),出租率平均为80%。各类物业出租的费用为:年管理费为租金的5%,年维修费为重置价的8%,每年需支付税费为30元/建筑平方米,年保险费为重置价的2%o。该大厦为框架结构,重置价为3000元/建筑平方米,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该市从1997年至2002年物价指数每年上涨9个百分点,当地土地还原利率为8%,综合还原利率为9%,一年按365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