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红旗纺织厂今年上半年累计欠费540万元,该市社会保险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加收红旗纺织厂滞纳金50万元,但是,红旗纺织厂反复做工作,提出是否可以少缴30万元,只缴20万元滞纳金,请问可不可以?
某市红旗纺织厂今年上半年累计欠费540万元,该市社会保险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加收红旗纺织厂滞纳金50万元,但是,红旗纺织厂反复做工作,提出是否可以少缴30万元,只缴20万元滞纳金,请问可不可以?
参考1)不可以。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而且,此规定是非选择性条款,滞纳金的收取是强制执行的,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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