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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2月8日)前夕,方某所在单位18人和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方某等共支付了旅游费

时间:2021-04-26 12:05:55 解答: 181 次

“春节”(2月8日)前夕,方某所在单位18人和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方某等共支付了旅游费16000元。l月底,旅行社业务人员告诉方某,旅行社未能购到约定的火车票,旅程难以达成。旅行社为此给出了两个方案:一是由旅行社按约承担支付款总价的10%的违约金;二是方某等能够选择同年“五·一”黄金周完成原定的旅游行程。旅行社同时承诺提前一周告知方某,假如没有提前一周通知方某,旅行社将承担全额旅游费用同倍的违约金。方某等同意旅行社的第二个方案,并签订了书面协议。4月29日,旅行社通知方某,行程、票务等都已经准备好了,行程安排在4月30日;方某等以没有时间准备为由,拒绝参加旅游,要求旅行社支付违约金。最后,方某等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

①旅行社是否必须承担全额旅游费用同倍的违约金?为什么?

②旅行社应当如何从中吸取教训?

正确答案:

①旅行社应当承担全额旅游费用同倍的违约金。因为旅行社和方某等第二次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充分协商,此合同反映了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真实意思,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签订,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旅行社承诺第二次旅游必须提前一周通知方某等,但事实上旅行社只是提前了一天,方某等拒绝参加旅游并没有违反约定,丽是旅行社违反了合同约定,所以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②旅行社从业人员必须树立合同观念,遵守合同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要为了一时吸引旅游者或者稳定旅游者,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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