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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取得的原则之一,其中有“凡是无对价或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的票据,不得享有优于前手

时间:2021-04-25 13:00:06 解答: 87 次

票据权利取得的原则之一,其中有“凡是无对价或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的票据,不得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其中的“无对价”、“相当对价”是什么意思?

正确答案:

对价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是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此处所指的“相对应的代价”就是指相当或相等的代价。相当对价就是等价交换,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就是无等价交换。“无对价或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的票据”,就是收人没有以相当于票款价值的财物交换而得来的票据。例如:A、B之间签订了80万元的买卖合同,B发货后,A向B签发了80万元的支票(这种情况下,B就属于对价取得汇票)。之后B、C之间签订了50万元的买卖合同,8将80万元的支票背书转让给C,则C属于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如果C无偿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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