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自2009年4月1日起为乙企业开发系统软件。合同约定工期为两年,合同总收入为100 000
时间:2021-04-23 13:07:04 解答: 79 次
甲企业自2009年4月1日起为乙企业开发系统软件。合同约定工期为两年,合同总收入为100 000元,2009年4月1日乙企业支付项目价款70 000元,余款于软件开发完成时收取。4月1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支付的该项目价款70 000元,并存入银行。该项目预计总成本为50 000元。其他相关资料如下:时间 收款金额(元) 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元) 开发程度 2009年4月1日 70 000 2009年12月31日 20 000 40% 2010年12月31日 42 500 85% 2011年4月1日 51 000 100%该项目于2011年4月1日完成并交付给乙企业,但余款尚未收到。甲企业按开发程度确定该项目的完工程度。假定为该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均用银行存款支付。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2009年至2011年与开发此项目有关的会计分录,并且计算2009—2011年各年应确认的收入、费用的金额。
正确答案:(1)2009年4月1日预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70 000 贷:预收账款 70 000(2)2009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成本借:劳务成本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3)确认2009年收入和费用 收入=100 000×40%=40 000(元)费用=50 000×40%=20 000(元)借:预收账款 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000 贷:劳务成本 20 000(4)2010年12月31目实际发生成本 借:劳务成本 22 500 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