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票据法》规定,票据上未记载票据付款地时,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时间:2021-04-27 17:28:46 解答: 68 次

依《票据法》规定,票据上未记载票据付款地时,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营居住地为付款地

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营居住地为付款地

正确答案:

AB[解析]根据《票据法》第23条的规定:“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A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7 7条的规定:“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B项正确.《票据法》第87条规定:“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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