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龙海股份有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采用递延法核算所得税,按年确认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且发生的时间性差异预计在未来期间内能够转回。该公司2004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670万元。2005年1月5日在核算所得税时,发现如下与所得税有关的业务:
(1)该公司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一台管理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年改为7年。该设备于2000年12月1日投入使用,该设备原价560万元,假定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税法要求按10年折旧。
(2)2004年1月1日,该公司一次性的支付给广告公司广告费400万元(未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2%)。合同约定,广告于1月5日见诸于媒体。预计该广告将在2年内持续发生效应。该公司对广告费按2年予以摊销。
(3)2004年5月20日,该公司以银行存款31.2万元购入甲公司的股票6万股作为短期投资,另支付手续费10万元。7月2日,收到甲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2.4万元。该公司将支付的手续费10万元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将收到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龙海公司与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相同。
(4)2004年12月1日,将需要安装和调试的甲商品运抵购买方,合同约定,2005年1月25日开始安装。该公司为此确认了500万元的收入,并结转了该商品的成本380万元。
(5)假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也不考虑其他相关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区别。
要求:计算2004年度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并做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