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甲、乙公司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买卖合同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管理人应如何处理?
(2)该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视为解除?
(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给乙公司造成l0万元的经济损失,该损失应如何处理?
(4)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后,l00万元的货款应如何支付?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是否可以自行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