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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甲应当于2000年1月1日向定作人乙交付加工制作的设备,乙应当在同年3 27 日付款43万元。至1月2日前,甲有证据证明乙客观丧失履行能力,则( )。

时间:2021-04-21 15:19:52 解答: 128 次

承揽人甲应当于2000年1月1日向定作人乙交付加工制作的设备,乙应当在同年3 27 日付款43万元。至1月2日前,甲有证据证明乙客观丧失履行能力,则( )。

A.甲可以行使留置权

B.甲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甲可以主张预期违约

D.甲只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保障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

A[答案] A[评折] 考查要点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该题综合性较强。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本题中,甲作为先履行方,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排除B项。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预期违约一般在违约方主观上不能履行义务时适用,这区别于不安抗辩权。本题中,乙属于客观履行不能,而不是主观上想要违约,因此,甲不能主张预期违约,排除C项。一般来说,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经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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