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有关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的规定有( )。
A.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合同约定计量和支付,支付周期小于计量周期
B.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C.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后,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和支付工程进度款
D.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E.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