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州)2008年2月2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被投资企业华达公司购进其生产的设备—台。华达公司销售该产品的销售成本为84万元,销售价款为120万元,销售毛利率为30%。华兴公司支付价款总额为140.4万元(含增值税),另支付运杂费1万冗、保险费O.6万元、发生安装调试费用8万元,于2008年5月2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华兴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设备用于行政管理,使用年限为3年,预计净残值为原价的4%(注:抵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时不考虑净残值)。
要求:
(1)计算确定华兴公司购入该设备的人账价值
(2)计算确定华兴公司该设备每月应计提的折旧额
(3)假定该设备在使用期满时进行清理,编制华兴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中有关该设备的抵销分录
(4)假定该设备于2010年5月10日提前进行清理,在清理中发生清理费用5万元。设备变价收入74万元(为简化核算,有关税费略)编制华兴公司201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中有关购买、使用该设备的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