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CPU的主振频率为100 MHz,平均每个机器周期包含4个主振周期。各类指令的平均机器周期数和使用频度如表2.9所示,则该计算机系统的速度为平均约(5)兆指令/秒。若某项事务处理工作所要执行的机器指令数是控制程序(以访内、比较与转移等其他指令为主)220000条指令和业务程序(以包括乘除在内的算术逻辑运算为主)90000条指令,且指令使用频度基本如表2.9所示,则该计算机系统的事务处理能力约为(6)项/秒。若其他条件不变,仅提高主振频率至150 MHz,则此时该计算机速度为平均约(7)兆指令/秒,对上述事务的处理能力约为(8)项/秒。若主频仍为100 MHz,但由于采用了流水线和专用硬件等措施,使各类指令的每条指令平均机器周期数都变为1.25,则此时计算机的速度平均约(9)兆指令/秒。
A.1
B.5
C.10
D.15
E.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