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企业,其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可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
时间:2021-04-23 13:08:01 解答: 72 次
某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企业,其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可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6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发出材料时支付的运杂费300元,支付的加工费2 000元,委托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10 54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200元,收回时支付的运杂费400元,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元。A.62 100B.76 240C.76 440D.73 440
正确答案:A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60 000×(1—1%)+300+2 000+400=62100(元),因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其所负担的消费税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也不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