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M公司以银行存款600万元取得N公司80%的股份。该项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N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6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零,未分配利润为零,年末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M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M公司备查簿中记录的N公司在2007年1月1曰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采用的会计政策也相同。2007年度N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N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计入当期资本公积的金额为10万元,(该金额为扣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上升总额为13.33万元,N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33万元)。2007年12月1日M公司销售给N公司货物一批,收入5万元,成本为4万元,款项未收到。N公司购入的货物对外销售60%,取得收入3.5万元,货款已收到,余下40%形成N公司年末存货。2007年12月31日M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对N公司内部应收账款为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0.5万元,该笔款项08年仍未收到。2008年5月2日,N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M公司又销售给N公司货物一批,收入2.5万元,成本为2万元,款项未收到,补提坏账准备1万元。N公司购入的货物全未对外销售形成公司年末存货。2008年度N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假设M、N公司的所得税税率都按25%核算)
要求:
(1)做出M公司上述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2)M公司为了编造合并资产负债表,其对N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日常核算采用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调整分录;
(3)做出M公司2007年、2008年合并会计报表抵销分录;
(4)做出N公司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