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日,A公司与B企业签订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委托B企业为其加工一批电脑配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A公司提供主要材料,8企业提供辅助材料;合同签订后,A公司向B企业预付5万元辅助材料费;8企业于12月10日前向A公司交货,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A公司向B企业支付30万元加工费。2006年9月2日,A公司向B企业开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辅助材料费。8企业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收到票据后将金额改为50万元又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按照规定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支付。银行的理由是:A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已不足以支付票款。
B企业得知A企业银行存款已不足以支付票款,即对A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9月10目,B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A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停止为其生产配件。8企业与A公司交涉,要求A公司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2006年11月10日,A公司向B企业提供了相应担保,8企业恢复加工。ll月30日,A公司由于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需要该批配件,于是通知8企业解除合同,由此给8企业造成一定损失。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银行拒绝付款是否正确?为什么?
(2)票据金额由5万元变成50万元属于什么行为?如何确定票据当事人的责任?
(3)B企业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4)A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给B企业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