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问题:
(1)什么是法定继承?
(2)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
(3)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问题:
(1)什么是法定继承?
(2)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
(3)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1) 答: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进行的继承。( 2 分)
暂无解析
VIP截止日期:2024-12-31 00:19:55
←请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VIP截止日期:2024-12-31 00:19:55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