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发生火灾,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的特大事故。该事故由该商厦地下一层施焊人员在无任何防护措施条件下违章作业,电焊火花溅落到地下二层家具商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灾发生后,肇事人员、东都商厦在场职工和领导既不报警,也不通知该商厦四层娱乐城人员撤离,使娱乐城大量人员丧失逃生机会,且火灾发生后东北角的楼梯被烟雾封堵,其余三部楼梯被上锁的铁栅栏堵住,无法通行,仅有少数人员逃到靠外墙的窗户处获救,其余309人中毒窒息而死。
经查,该商厦长期存在火灾隐患,地下二层和地下四层没有防火分隔,地下二层没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地下四层的4个疏散通道有3个被铁栅栏封堵。该商厦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加盖门面房,占用了唯一的消防通道。当地主管部门多次向该商厦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该商厦拒不执行。
请结合这一火灾案例,从能量和有害物质的存在及防护措施失效等方面论述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