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口,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08年7月1日,贷款期限届满,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银行在2008年8月1日时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企业于2008年8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清偿了债务,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从( )开始计算。
A.2008年7月1日
B.2008年8月1日
C.2008年8月10日
D.2008年1月1日
2008年1月1口,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08年7月1日,贷款期限届满,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银行在2008年8月1日时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企业于2008年8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清偿了债务,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从( )开始计算。
A.2008年7月1日
B.2008年8月1日
C.2008年8月10日
D.2008年1月1日
C本题考核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界定。根据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本题应该从2008年8月10日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时开始计算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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