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甲、乙、丙各出资50万元成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以80万元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则不接受丁成为股东。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时间:2021-04-21 18:56:38 解答: 90 次

2011年,甲、乙、丙各出资50万元成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以80万元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则不接受丁成为股东。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

D

请充值VIP继续使用(未注册用户支付后会自动注册登录)

×

95元 29元

VIP截止日期:2024-12-31 08:46:46

←请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

95元 29元

VIP截止日期:2024-12-31 08:46:46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