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或者拟任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当予以撤销,对负有责任的公司

时间:2021-04-27 02:03:19 解答: 83 次

申请人或者拟任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当予以撤销,对负有责任的公司和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 )元以下罚款。

A.3万

B.5万

C.10万

D.20万

正确答案:

A《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申请人或者拟任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当予以撤销,对负有责任的公司和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请充值VIP继续使用(未注册用户支付后会自动注册登录)

×

95元 29元

VIP截止日期:2024-12-31 10:23:51

←请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

95元 29元

VIP截止日期:2024-12-31 10:23:51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