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不可以是以下哪种形式?( )

时间:2021-04-27 08:04:56 解答: 78 次

贪污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不可以是以下哪种形式?( )

A.盗窃

B.侵占

C.诈骗 ( ⊙o⊙ )

D.抢夺

正确答案:

D根据《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侵占、盗窃、诈骗或者其他手段。其他手段,是指除侵吞、窃取、骗取以外的方法,例如根据《刑法》第394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这就属于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情况。至于抢夺,由于带有强力的色彩,与贪污不相容,所以不应是贪污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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