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通过与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对某块地为期30年的有偿

时间:2021-04-27 08:03:51 解答: 77 次

A公司通过与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对某块地为期30年的有偿使用权。在根据法律要求进行了两年开发建设后,将该地转让给B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转让合同,但并未进行变更登记,B公司也未按时支付价金。一年后,A公司又将该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了C公司,约定使用期限为30年,C公司当时就支付了价金。依照现行《物权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转让给B公司在先,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由B公司取得

B.由于C公司支付了价金,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C公司取得

C.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由B、C两公司共有 ( ⊙o⊙ )

D.A公司与C公司约定的30年使用期超出了法定期限,应减去已经经过的年限

正确答案:

D本题考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据现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只有进行了登记,才能够在主体之间得以有效移转,因此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由C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本身是一种有期限限制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得超过其自身的权利期限去处分权利,C公司只能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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