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政府将其所有的200亩果林发包给了李四,承包期限30年,每年承包费3000元,李四预交了当年的承包费,乡政府将果林交给李四,由其进行经营。不久乡政府改选,新乡长上任后,便撕毁了李四的承包合同,将果林包给了王五,王五预交了承包费,双方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李四和王五发生纠纷,李四以乡政府发生违约,侵害其承包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乡政府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话正确的是()
A.李四的承包经营权由于未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的王五。
B.在承包期内作为发包人的乡政府有权随时收回土地。
C.乡政府擅自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D.乡政府的行为虽然违约,但是李四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