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卫类 > 药学(中级) 正文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用字比例不得小于

时间:2021-05-01 17:14:02 解答: 135 次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用字比例不得小于A.1:1B.1:2C.1:3 D.1:4E.1:5

正确答案:

B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请充值VIP继续使用(未注册用户支付后会自动注册登录)

×

95元 29元

VIP截止日期:2024-12-31 02:47:57

←请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

95元 29元

VIP截止日期:2024-12-31 02:47:57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