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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

时间:2021-04-25 13:21:09 解答: 102 次

2008年3月,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A合伙企业为B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初因B盆业无偿债能力,A合伙企业因承担保证责任支付1万元。12月底,甲提出退伙要求,乙、丙同意。经结算,A合伙企业净资产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甲的财产数额是( )。

A.2万元

B.1.2万元

C.1万元

D.0.8万元

正确答案:

B本题考核点是合伙损益分配原则。本题甲、乙、丙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2:2:1)分配和分担损益,则应退还甲的财产数额是3÷5×2=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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