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患者,59岁,因患肝硬化腹水,肝硬化失代偿期住进某市中医院,经治疗病情未见改善,反而加重,一出现肝性脑病,多次昏迷,处于濒死状态。其子在得知母亲已治愈无望时,向主管医师提出书面请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以尽快解除病人濒死前的痛苦。在家属再三请求之下,主管医师于1986年6月28日下了医嘱,先后两次注射复方冬眠灵175毫克,病人安静地死去。之后,主管医师及病人的儿子二人均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立案,主管医师先后两次被收审,并被逮捕羁押一年,后经市人民法院多次分开审理及诉讼后,才宣告主管医师无罪释放。从医学伦理方面对该医师所做行为的正确评价是
A.完全正确,其选择在医学上有充分依据
B.完全错误,医师实行“安乐死”与杀人无异
C.法律允许,但在伦理上是成问题的
D.法律允许,在伦理上也说得通
E.没有处理好医学决策与伦理判断之间的矛盾,是有着严重的伦理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