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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原件一律不得借出,也不可以提供复制。 ( )

时间:2021-04-23 13:15:05 解答: 79 次

会计档案原件一律不得借出,也不可以提供复制。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会计档案外借的有关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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