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A厂为支付购买钢材的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80万元的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依法向C银行提示承兑,C银行对该汇票审查后,即于当13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并签章。B公司为支付其基建工程所欠D公司的工程价款将该汇票背书给了D公司。D公司在汇票到期日的第6天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银行的拒绝,银行理由如下:
(1)A厂的银行账户中的余额不足;
(2)D公司已经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银行承兑时的记载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C银行拒绝付款的第一个理由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C银行拒绝付款的第二个理由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D公司应向本案中的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5)D公司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清偿的金额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