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填写《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其申请条件包括()。
A.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至少满3年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要求时,方可申请高一级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B.新设立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在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注册资金时,可以申请暂定资质等级,暂定资质等级有效期2年
C.凡是属于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均不得独自承揽业务
D.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凡属独立法人性质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E.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参考解析: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申请条件:(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本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2)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填写《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申请甲级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至少满3年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要求时,方可申请高一级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4)新设立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在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注册资金时,可以申请暂定资质等级,暂定等级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发证部门根据其业务情况,确定其资质等级。(5)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更名,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发证部门办理《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重新申请办理《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