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张某多年来一直在某市天开区工作、居住,只在周末时回到该市南海县黄金镇与妻子团聚。2006年3月4日,南海县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说张某家中藏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出自某古墓葬的珍贵文物。于是,四位民警身穿便服闯进张某夫妇住宅,张某夫妇当时正在睡觉。民警在没有出示警官证和检查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就揭开他们盖的被子,让张某起来接受讯问,并强行拿走了家中珍藏的宋朝字画一幅、明代陶瓷一件。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张某在被限制人身自由中,遭民警殴打致多处软组织挫伤。张某共花费医药费360元,误工两天。张某对民警行为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逾期未作复议决定。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民警行为违法,并赔偿其损失。 [法条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71题:本案中民警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
A. 住宅权 B. 人身自由 C. 人格尊严 D. 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