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两年之内两次被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由中国基金业协会移交()处理。
A.基金业协会
B.中国证监会
C.证券业协会
D.基金管理公司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两年之内两次被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由中国基金业协会移交()处理。
A.基金业协会
B.中国证监会
C.证券业协会
D.基金管理公司
B《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两年之内两次被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由中国基金业协会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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