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违章驾车,正常行走的行人乙为了躲避甲的车向路边躲避,结果掉人了正在施工的排水沟中,

时间:2021-04-27 08:07:33 解答: 231 次

甲违章驾车,正常行走的行人乙为了躲避甲的车向路边躲避,结果掉人了正在施工的排水沟中,该施工位并未设立任何警示标志,乙胳膊摔伤,花去医药费几千元。对于乙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

A.甲是造成乙受伤的根本原因,应当由甲赔偿

B.施工单位未设立警示标志具有过错,应当由其赔偿

C.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甲和施工单位承担,但应根据过错和原因力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D.为共同侵权行为,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所谓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但其行为偶然结合致人损害。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过错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过错但是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致人同一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本题中,甲和施工单位显然没有事先的意思联络,但其行为偶然结合致使乙受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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