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以来,国内房价快速上涨,房地产开发商疯狂竞购土地,北京一块地拍卖出40.6亿元的天价,成为新“地王”。7月份,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诞生的8个地王,几乎都是上市公司或控股公司购得。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房价并非只涨不跌。所以,一旦房价下跌,这些开发公司将承受巨额亏损。
如果以下陈述为真,哪一项能够最严重地削弱上述结论?
A.国土资源部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地价在房价中所占比例平均为23.2%。
B.高地价推高房价,带动房地产公司股价上涨,公司趁股价在高位时融资,已获巨额资金。
C.开发商拿下土地后不开发或退地,最多损失几千万竞买资金和地价首付利息。
D.2003—2009年上半年,开发商闲置土地占已购得土地面积的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