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斌是某市检察院刑检处处长,其在工作之余以朋友的名义登记成立盈科商贸公司经营电脑、打印机及

时间:2021-05-08 08:22:33 解答: 184 次

周晓斌是某市检察院刑检处处长,其在工作之余以朋友的名义登记成立盈科商贸公司经营电脑、打印机及耗材等,并向全市各县区院推荐购买该公司经营的产品。盈科公司经营期间与盛茂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为拖欠应偿还债务,周晓斌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董文明打招呼要求调查盛茂公司,后盛茂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查处。201x年11月,该市检察院立查了某国有公司总经理郑某涉嫌受贿罪,案发后郑某妻子张某私下邀请周晓斌到“鱼翅皇”大酒店就餐,请求帮助对郑某减轻处罚,并送给其茅台酒2箱,海参4盒。周晓斌遂找到市院反贪局侦查处负责办理此案的副处长王向阳了解案情,告诉王向阳郑某是其朋友,在办案中尽量给予其关照。后周晓斌又找到张某,告诉其已经打了招呼,并借用张某奥迪轿车一辆供个人使用。

问题:

1.周晓斌的行为存在哪些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或检察纪律的情形?(15分)

2.对周晓斌打探案情,要求给犯罪嫌疑人提供关照的作法,王向阳应当如何应对?(5分)

正确答案:

参考1.(1)周晓斌以朋友名义登记成立盈科商贸公司的行为,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28条“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的规定,或违反《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71条“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规定。(3分)(2)周晓斌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董文明打招呼要求调查盛茂公司的行为,违反《准则》第27条“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的规定,或《条例》第56条“违反规定插手经济纠纷”的规定。(3分)(3) 周晓斌接受郑某妻子宴请和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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