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学生甲和乙因贪玩上网,上学迟到了半个多小时。班主任老师非常生气,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

时间:2021-04-27 19:50:51 解答: 104 次

某小学学生甲和乙因贪玩上网,上学迟到了半个多小时。班主任老师非常生气,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写检查,不准进教室上课。两个学生趁王老师不注意跑到学校附近的小河洗澡,结果学生甲溺水而亡。 请问:王老师应负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见解析王老师应负行政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王老师对学生批评教育是应该的。但是擅自停课,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属违法行为。王师行为是导致学生甲死亡的一个条件,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但王老师的行为并为构成犯罪为不是导致学生甲死亡的必然原因,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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