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第(3)条发出投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人。 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VIP截止日期:2025-01-02 00:57:30
←请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VIP截止日期:2025-01-02 00:57:30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