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机器厂被庆丰钢铁公司兼并,成立了庆丰钢铁股份公司,红光机器厂在兼并前欠缴社会保险费340

时间:2021-05-07 08:35:43 解答: 101 次

红光机器厂被庆丰钢铁公司兼并,成立了庆丰钢铁股份公司,红光机器厂在兼并前欠缴社会保险费340万元。实行兼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庆丰公司清偿红光机械厂的欠费时,庆丰公司负责人说他们不知道红光厂欠费的事,红光厂的欠费与庆丰公司无关。请问庆丰公司是否应该偿还红光厂的欠费?

正确答案:

参考1)应当偿还。2)依据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实行兼并的,对于实施兼并后不再保留法人资格的被兼并企业,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兼并方负责补缴。

请充值VIP继续使用(未注册用户支付后会自动注册登录)

×

95元 29元

VIP截止日期:2024-12-31 09:45:30

←请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

95元 29元

VIP截止日期:2024-12-31 09:45:30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