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甲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2009年5月,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厂房和流水线并将该整体资产与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业务为汽车生产。德国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丙公司协商后,拟订投资方案和合同中有关要点如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包括:现金出资500万美元,收购的丙公司的资产出资500万美元。其中现金出资的部分,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向合营企业支付第一期出资40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付清。
(2)丙公司整体资产收购价款为500万美元,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余款在1年内付清。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后合营期限为20年。
(4)合营企业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5)已知甲公司当年在中国汽车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0%。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4)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回答甲公司需要履行何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