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自然人、乙自然人和丙公司共同投资没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甲出资5万元的货币,乙以作价8万元的实物出资,丙公司以劳务作价l0万元出资;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乙共同执行A企业的合伙事务,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公司不执行A企业的合伙事务,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丙公司在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急需一批机械配件,经甲和乙同意并持A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A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B公司签订购买钢材的合同。B公司按约向A企业交货后,A企业即组织人员加班加点为丙公司加工成其急需的机械配件,并将该机械配件销售给丙公司。丙公司为支付A企业的购货款,未经甲和乙的同意,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与C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8万元的借款支付了A企业的购货款。后由于丙公司生产的机械设备技术老化而销售不畅,积压在库,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经协商,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了D公司,D公司成为A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经查:A企业的合伙协议中,无限制或禁止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约定,也没有有限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的相关约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有关A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A企业与B公司的交易行为,丙公司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为什么?
(4)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5)丙公司与A企业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丙公司和D公司对在其退伙前和入伙后A企业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