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可以由()提供。
Ⅰ、基金管理公司特定部门
Ⅱ、基金托管机构
Ⅲ、基金销售机构的特定部门
Ⅳ、第三方的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
A.Ⅱ、Ⅲ、Ⅳ
B.Ⅰ、Ⅳ
C.Ⅰ、Ⅱ、Ⅲ、Ⅳ
D. Ⅲ、Ⅳ
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可以由()提供。
Ⅰ、基金管理公司特定部门
Ⅱ、基金托管机构
Ⅲ、基金销售机构的特定部门
Ⅳ、第三方的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
A.Ⅱ、Ⅲ、Ⅳ
B.Ⅰ、Ⅳ
C.Ⅰ、Ⅱ、Ⅲ、Ⅳ
D. Ⅲ、Ⅳ
解析: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可以由基金销售机构的特定部门完成,也可以由第三方的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提供。基金销售机构所使用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及其说明,应当通过适当途径向基金投资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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